一、為加強轉化醫學中心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避免發生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創造良好的實驗教學及科學研究工作環境,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實驗室各類人員必須牢固樹立“美化環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勞動保障”的思想,切實重視實驗室的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工作。
三、各實驗室房間均須落實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責任人,規范標識。責任人須保證實驗室、辦公室及其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清潔和環境優美,定期進行統一大掃除,公共場所由清潔工每天清掃后,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
五、認真落實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無阻。
六、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禁止陌生人及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七、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按章操作,科研人員及學生進入實驗室工作前需進行有關安全知識的培訓。
八、實驗完畢后負責人員應檢查電器線路、通風設施,整理好設備,發現破損或故障須及時維修或報告,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關好門窗。
九、節假日前,實驗室人員會同實驗室主任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關窗、封門,并做好記錄。假期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十、每個實驗工作者必須認真做好勞動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被盜而造成損失的,將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并上報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