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包頭醫學院黨政領導定期
溝通談心制度》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包頭醫學院黨政領導定期溝通談心制度》已經第三十四次校黨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包頭醫學院委員會
2019年12月17日
包頭醫學院黨政領導定期溝通談心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學校黨政領導定期溝通談心制度。
一、溝通談心主體
(一)校黨委書記與校長之間的溝通談心;
(二)黨政正職與副職的溝通談心:
(三)副職之間的溝通談心;
(四)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或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黨員群眾代表和黨外同志代表溝通談心。
二、溝通談心內容
主要包括思想認識、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具體工作開展情況、各類動態信息的溝通和重要決策前的協商等。日常工作開展及有關重要信息要經常溝通,重要問題及重要事項決策前要充分溝通,重大活動及緊急事項要及時溝通,班子成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交心。
三、溝通談心原則
(一)堅持黨性原則。學校黨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談心談話作為增強黨內政治生活針對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作為掌握干部群眾思想動態和現實情況的重要手段,抓實抓好,堅決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原則問題應是非分明,既不因政績而遷就錯誤,也不因錯誤而否定政績。
(二)問題導向原則。班子主要領導在一些重大事項的決策前或者在貫徹執行前,和班子的其他領導進行溝通協商,以聽取意見、建議,爭得相互的支持。班子成員工作領域發生變化,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及時向班子主要領導反映情況,以獲得指導和支持。要以問題為導向,立足于發現問題、剖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做到有的放矢,找準問題癥結,高效解決問題。
(三)坦誠相見原則。班子成員之間出現分歧或者出現一些矛盾的苗頭時候,雙方要本著對工作負責,對同事負責,坦誠相對地進行深入的交心談話,開誠布公,消除隔閡,敞開思想,暢所欲言,統一思想,共同努力。
(四)實事求是原則。對干部要一分為二,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明確指出缺點和不足。對原則問題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績而姑息其錯誤,也不能因其錯誤而否定其成績。
(五)教育疏導的原則。談話要善于啟發談話對象自己教育自己。通過談心,重點解決思想上的問題,特別是對于一時思想不通或有抵觸情緒的干部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說服教育,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
(六)保密守紀原則。要嚴守保密規定,尊重談心談話對象的隱私,特別是涉及信訪舉報、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更要做到嚴格保密。
四、溝通談心形式
(一)黨委會會議和校長辦公會會議前的溝通
黨委常委會議有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校長意見;校長辦公會會議的重要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委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
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黨委書記、校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應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建議方案,必要時進行風險評估,經領導班子成員溝通醞釀且無重大分歧后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對干部任免建議方案,在提交黨委會會議討論決定前,應在黨委書記、校長、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組織工作的常委等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
(二)領導班子成員每周工作例會
班子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周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五,由書記主持。會議主要任務是校黨政領導成員互相溝通工作情況,交流重要信息,匯報重要工作完成情況,討論一周工作安排,研究需要黨委和行政協調解決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三)黨政主要領導定期溝通
一是正式談心。校黨委書記和校長要定期開展正式談心,談心內容主要圍繞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情況,互相提出意見和建議,廣泛而深入地交換意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求同存異、達成共識,促進黨政工作協調有序開展。
二是經常溝通。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建立常規溝通機制,經常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在重大決策前先充分協商,在取得較為一致的意見后,再征求班子其他成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黨政主要領導分別與班子成員溝通
校黨委書記、校長要定期同領導班子成員談心,對領導班子成員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進行談話,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微杜漸,治病救人。
(五)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
學校領導班子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會前廣泛征求師生員工意見,原原本本地向領導班子成員反饋;領導班子成員要圍繞民主生活會基本要求,以黨性分析及作風狀況為重點,認真進行總結;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通過談心談話,充分交換意見。會上主要領導要帶頭查擺問題,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也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深入分析問題成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會后要及時向干部群眾通報民主生活會情況,接受監督。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必要時可以隨時召開,會議記錄要報上級干部主管部門。
(六)其他溝通交流
對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出現的突發事件及其處理,班子成員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和溝通。
五、具體要求
(一)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定期開展溝通談心,每個學期不少于1次;校黨委書記、校長定期同領導班子成員溝通談心,每年至少1次;副職之間定期開展溝通談心,每學期不少于1次;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或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黨員群眾代表和黨外同志代表的溝通談心每學期不少于1次。
1.校黨委書記要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主動協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校長開展工作;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班子成員的監督。
2.校長要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校黨委有關決議,自覺維護黨委的權威,讓黨委的領導通過校長負責得到有效實施。
3.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就自己工作開展情況及想法主動向黨政主要領導匯報與溝通。
4.學校黨政領導班子要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分工與合作的關系、信任與監督的關系、個體與整體的關系,形成黨政齊心合力的良好局面。
5.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或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黨員群眾代表和黨外同志代表的溝通談心要著重圍繞部門業務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干部職工和黨外人士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充分聽取大家對組織和個人的意見和建議。
6.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執行黨委決議,或因班子內部不團結而嚴重影響工作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采取面談的方式分級進行,可集體座談,也可個別談話,時間和地點由主談人約定。
(三)學校各二級單位可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有關規定。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黨政領導定期溝通談心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