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保密制度,增強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及其規定,認真執行對秘密等級以上文件的傳閱、使用、上交、保管、銷毀有關規定;
二、負責外來文件、明傳電報(傳真)的簽收、登記、傳閱、使用、立卷、存檔、清退或銷毀等工作;負責制訂、修改、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三、負責上級部門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非涉密)的網絡公文傳輸,有關信息報送及學校內部機要刊物的訂閱工作;
四、負責學校黨政、辦公室印章和法人印章的管理、使用,以及學校處級建制印章的刻制、銷毀及存檔工作;
五、負責學校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和使用管理工作;
六、負責檔案收集、整理、編目、鑒定、分類、立卷、統計、排列、檢索工作編制和存貯及調用等工作;同時指導和督促全校各部門、各單位的檔案管理和歸檔工作;
七、負責檔案的收進和移出工作,嚴格履行交接手續,準確掌握館內檔案全宗、案卷數量及檔案的保管期限等;對檔案的保管、銷毀都需登記、造冊,做到賬、物、卡相符;
八、嚴格執行借閱、查閱登記制度;嚴格規范檔案、資料調借工作流程,做到提供準確、及時主動;用后及時清退,按時入庫歸位;
九、負責智慧檔案館的建設;
十、負責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協助辦公室領導做好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校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