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老師、同學根據實驗情況按需申請
備注:1、一樓102、103、104、105、107、113、114、117實驗室儀器屬于大型共享儀器設備,如需使用請提前一周向實驗室儀器負責老師提交大型儀器使用申請表和項目書首頁復印件。
2、申請人員需有正在從事的科研任務,如申請后30日內沒有門禁刷卡記錄,將取消入室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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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