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22〕2號)《關于印發<包頭醫學院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包醫院發〔2022〕99號)文件精神,為持續推進對我校科研經費預算支出執行進度的管理,現對各單位、各部門有關科研項目負責人做出如下督導要求:
請各單位、各部門各級各類科研項目負責人務必高度重視本人科研項目預算執行進度情況,按照項目要求嚴格執行各項預算條目,并及時通過學校智能報銷平臺進行項目對應報銷工作,完成財務報銷手續,以免因超期未執行報銷手續被收回科研項目經費。
特別提醒:已立項的2022、2023年度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及青年科技人才發展計劃項目,目前仍存在部分項目執行進度為0的情況,請相關項目負責人務必高度重視,加快預算執行進度,避免經費收回,影響項目正常開展。
特此通知!
科研處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