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預算單位:
為保證年度預算高效有序開展,提高預算執行進度和效率,完成年度預算目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有限資金合理使用,現啟動2023年度預算年中調整工作。
請各預算單位根據部門職能及年度目標,認真梳理本部門年初預算和當前預算執行情況,整理本部門預算需調整的項目,明確需追加、交回、調減的預算項目,按時提交給計劃財務處,以便組織本年度年中預算調整工作。
一、預算調整流程
各預算單位填報2023年預算調整清單,紙質版簽字蓋章,于2023年6月10日前報送計劃財務處預算科王小紅處,OA電子版同步發送計劃財務處預算科王小紅、吳逸瓊。
由計劃財務處匯總后提交相關會議審議。
二、預算調整內容
1.預算追加:因年初預算漏項或業務新增等原因導致的預算追加,如本年急需開展的,各預算單位填寫年中預算調整追加審批表,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領導簽字(10萬以內)、校長簽字(10萬-50萬),蓋部門公章,作為附件一并提交。
2.預算調減、交回:資產采購項目,預計本年7月前無法提交采購申請的,原則上做預算交回處理。其他項目根據實際業務開展進度,合理進行預算調減或交回,未及時調減或交回的,年終將根據經費執行進度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對于不按經費預算績效目標設定支出的經費,導致出現“亂花錢”或按項目進度無法在本年度執行完畢仍不做調減的預算單位,進行下年度預算經費額度核減。
三、預算執行要求
1.2022年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支持地方高校發展改革資金、高等教育專項資金、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資金,需在本年10月底前完成資金支出計劃,2022年度財政專項資金將于本年12月中旬由財政收回,屆時未執行完成的項目只能終止,無法報銷也無法作為下一年度清欠項目執行,由此所產生的損失或結題影響由項目負責人自行承擔。
2.部門日常經費和校內專項經費,年終將執行剛性預算管理,需在本年12月15日前完成資金支付,未支出的經費余額將統一收回,未完成的資金支出計劃無法報銷,請各部門高度重視,不要有下年返回、通融解決等不合理期待,所產生的損失或結題影響由項目負責人自行承擔。
附件1:2023年預算調整清單
附件2:年中預算調整追加審批表
計劃財務處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