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附則
第一百一十條 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本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民族教育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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