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不斷發展,各民族相互學習、相互影響、相互幫助、相互借鑒,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不斷加深。要有序推進民族地區和東中部地區各族群眾跨區域雙向流動,加快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逐步實現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實現空間互嵌。要順應各民族人口大流動大融居趨勢,推動城市群、大中小城鎮在東中西部合理布局,提高民族地區城鎮人口比例,支持東中部地區城鎮吸納更多民族地區人口,促進各族群眾跨區域雙向流動融居,進一步優化人口分布格局。以建設互嵌式社區環境為切入點,整合政策、基礎設施、文化、人力、經費等方面資源,推進智慧社區、文明社區、和諧社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社區建設,促進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
實現文化互嵌。要引導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在增強對中華文化認同的基礎上,推動各民族優秀文化傳承、保護、創新。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中華文化宣講,引導各族群眾深入了解、習得中華文化精華,正確把握中華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關系。要借助學校、家庭、社區、媒體、社會組織等社會化渠道,拓展傳承弘揚中華文化的途徑,促進各民族在系統化、立體化的文化共享與精神共通中實現相互嵌入。
實現經濟互嵌。要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際國內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推動東中西部聯動發展,實現經濟互補、產業協作、利益互嵌。統籌推進鄉村振興、西部大開發、區域協調發展、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興邊富民行動、“一帶一路”建設等,強化各項重點工作之間的互補性、銜接性、嵌套性,增強資源有效供給和充分轉換,優化資源配置效率和產出效果,加快建設國內統一大市場。
實現社會互嵌。要統籌城鄉建設布局規劃和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完善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就業、組織、家庭、城鄉、區域等社會結構,出臺有利于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的政策舉措和體制機制。既要鼓勵支持邊疆民族地區各族群眾到東中部地區就業創業、居住生活,又要鼓勵支持內地企業到邊疆地區、西部地區投資興業、開發建設。
實現心理互嵌。要教育引導各民族相互尊重、彼此包容,以黃河、長城、故宮、布達拉宮、各民族杰出人物等中華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號和形象為基礎元素,形塑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集體心理意象,引導各民族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形成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
“各族群眾互嵌式發展計劃”是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舉措,要深入領會總體要求,落實好主要任務,結合實際,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
完善體制機制。要做好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積極引導流動人口在就業居住地落戶。優化人才支持政策和投資創業優惠政策,強化就業服務,破除阻礙各民族實現跨區域雙向流動和就業創業的體制機制因素,努力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東中部地區要完善各族群眾融入城市政策,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民族地區要改善營商環境,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釋放區域經濟潛能,加強城市形象宣傳推介,進一步吸引各族群眾到民族地區就業創業,引導東中部地區企業參與民族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
加強統籌協調。要把實施“各族群眾互嵌式發展計劃”與實施“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各族青少年交流計劃”有機結合起來。以推動民族地區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堅持文化傳承保護與市場投資開發相協調,綜合發揮旅游產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文化效益,增強民族地區旅游吸引力。要在景區景點規劃、街道展板宣傳、旅游線路設定中,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形象,在旅游場域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推動各族青少年跨區域和區域內雙向交流活動在全國普遍開展,基本實現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采取夏(冬)令營、暑(寒)假社會實踐、民族地區支教、大學交換生項目等形式,短期與長期相銜接,線上和線下相補充,鼓勵各族青少年進行全面交流,促進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賞、相互學習幫助,牢固樹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積極投身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高永久 楊龍文: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
來源:中國民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