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體現了統一與自治的結合、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完全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統一領導。
版權所有:包頭醫學院 地址: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建設路31號 郵編: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