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查工作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醫學科學研究倫理管理工作,維護我校實驗動物福利,規范實驗動物倫理審查和實驗動物從業人員的職業行為,正確引導和規范科研行為,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研究健康發展,根據《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章程》及《包頭醫學院動物倫理審查委員會章程》文件要求,我校在科研、教學研究中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以及使用實驗動物的項目,都必須向學校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和動物倫理審查委員會提出倫理審查申請,在獲得倫理委員會同意進行該研究的審批件后,才可以開展相關研究。
二、審查工作范圍
學校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倫理審查僅限于校本部的項目。包頭醫學院第一、二附屬醫院的項目請按照倫理審查相關規定在本醫院倫理委員會完成倫理審查工作,同時經費在學校的項目需要向學校倫理審查辦公室提供倫理審查材料備案。
三、審查工作規則
學校倫理審查委員會辦公室按照倫理申報情況定期開展倫理審查工作,每月10日前(含10日)提交倫理申請材料的項目,當月完成倫理審查工作;每月10日后提交倫理申請材料的項目,于提交倫理申請材料的下個月完成倫理審查工作。
四、倫理審查申報材料
(一)醫學倫理審查申報材料
1.《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申請表》
2.受試者知情同意書(如涉及外籍人士,還需提供英文翻譯件)
3.招募受試者的文本內容;
4.需由研究對象填寫的表格和問卷;
5.對研究對象因參加研究而給予的任何補償說明;
6.研究中涉及的倫理學考慮的描述;
7.科學研究方案及支持性文件;
8.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9.負責人及研究團隊的研究經歷(能力水平)介紹;
10.其他可能用于本研究項目的重要材料:包括設計安全試驗用藥的化學、毒理學、藥理學和臨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進行;
11.同意遵循有關倫理原則的聲明;
12.用來獲得同意的過程描述;
13.其他倫理委員會要求提供的文件;
14.匯報PTT(涉及倫理部分的內容,5~8分鐘)。
(二)動物倫理審查申報材料
1.包頭醫學院動物倫理審查申請表;
2.包頭醫學院遵守實驗動物福利倫理原則的聲明;
3.動物實驗項目的科學研究方案;
4.動物操作人員資質證明;
5.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號及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證號;
6.倫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具體材料以及補充的文件。
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
包頭醫學院動物倫理審查委員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