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醫學院專利檢索與信息利用工作制度
為了使我院的教職工和學生在科學研究工作中能及時了解本行業、本技術領域國內外的最新發展動態,避免進行低水平重復研究,以提高研究起點,避免浪費,在科研開發工作中做到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又能使自己的發明創造和技術秘密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特對我院的專利檢索及信息利用工作做如下規定:
一、專利檢索: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學校專利管理部門提交由自治區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定的專利文獻檢索機構出具的專利檢索報告:
1、申報重大科研項目和新技術、新產品開發立項的;
2、從事專利技術、產品、設備的進出口貿易的;
3、以專利技術、設備作為投資或者申辦企業的;
4、涉及專利的科技成果申請鑒定、登記或者評獎的;
5、其他應當進行專利文獻檢索的
(二)前款第1項所列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根據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要進行必要的跟蹤檢索,不斷跟蹤有關知識產權的發展、變化,保證成果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三)申請發明專利的成果應盡可能進行國內和國際專利檢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者須進行國內專利檢索。
(四)由學校專利管理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我校專利檢索的聯系與相關咨詢工作。專職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五)專利檢索的文獻資料要作為學校的專利管理檔案由學校的專利管理部門備份存檔。
二、專利信息利用:
(一)由學校專利管理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學校專利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加工,并定期在學校的網站上發布。
(二)加強專利信息利用平臺的建設,利用學校的計算機網絡逐步建立和完善準確高效的專利信息傳播網絡,并定期向廣大教職工和學生發布相關專利信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及時建立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信息數據庫,為學校廣大教職工和學生提供專利信息服務和其他與專利有關的信息服務。
(三)專利信息收集專職工作人員要定期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保證專利信息的暢通、及時、有效。
(四)學校專利管理部門和圖書館必須保證每年訂閱兩種以上關于專利方面的相關刊物。
(五)學校專利管理部門定期以講座等形式對專利信息利用進行宣傳,增強教職工和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