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醫學科學研究倫理管理工作,引導和規范科研行為,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研究健康發展,根據《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章程》包醫院字〔2016〕16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所有準備申報或擬開展的研究項目,凡是牽涉到收集人的標本、血液以及醫學生物信息的項目,都必須向學校醫學倫理委員會提出倫理審查申請,在獲得倫理委員會同意進行該研究的審批件后,才能開始進行研究。
2、在《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章程》下發之前已經開展的涉及醫學倫理的研究課題,如需進行倫理審查,應按照《章程》中第十五條要求,向倫理委員會提交相關材料(詳見附件)。
3、進行醫學倫理審查須先填寫醫學倫理審查申請表、知情同意書及其有關材料等,報送倫理委員會辦公室(科技處),電子版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高冰 電話:7167739
附件:包頭醫學院醫學倫理審查委員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