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以下簡稱區域聯合基金)指南編制工作,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現面向全區征集區域聯合基金指南建議,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圍繞五大任務落實,立足內蒙古特色和資源優勢,針對自治區發展迫切需求,聚焦我區經濟、社會、科技發展面臨的重大科學問題和支撐急需解決的關鍵技術難題征集指南建議。鼓勵聯合區外優勢科研力量,強化學科深度交叉融合,開展跨區域、跨學科的合作研究,建設高水平基礎研究人才隊伍,推動產出重大原創成果,提升我區原始創新能力。
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指南發布、申請受理等工作,由國家基金委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運行機制和有關管理規定組織開展,并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類型項目按規定共同限項申請。聯合基金項目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的形式予以資助,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260萬元/項,資助期限4年。
二、重點領域
重點圍繞生物與農牧業、新材料與先進制造、環境與生態、能源與化工、人口與健康、現代交通與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等領域,著力凝練基礎研究的重大科學問題。
三、編制要求
指南建議應體現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特點,鼓勵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創新,避免技術應用類建議。應使用規范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簡明扼要,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原則上主要涉及一個科學部,并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指南建議要兼具區域特色和包容性,避免出現明顯的限制性要素,須符合科研倫理、生物安全、科技安全等相關要求,且不含有保密內容。指南建議要與自治區著力打造的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鏈迫切所需解決的關鍵技術和重大科學問題密切相關。
四、征集要求
(一)指南建議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熟悉國家基金委發布的有關規定,具有主持國家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的經歷。
(二)根據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要求,我校對本單位指南建議進行高標準的初選和凝練,擬推薦指南建議將匯總并排序,同時在學校公示無異議后,報送自治區科技廳。
(三)根據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要求,我校推薦名額不超過3項,每名指南建議人本年度僅可提交1項指南建議。
五、報送時間
指南建議由二級單位統一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指南建議。請各單位于2025年2月25日前將《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指南建議表》(word版)和《關于推薦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指南建議的函》(蓋章后掃描)發送至聯系人OA,逾期不受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立德樓403室(科研處)
聯系電話:7167738
聯 系 人:席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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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指南建議表
2.關于推薦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指南建議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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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處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