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的決策部署,增強全民創新意識,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水平保護和高效益運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評獎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23〕36號)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評獎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內市監知運發〔2023〕19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開展第一屆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第一屆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設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自治區專利金獎不超過5項,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80%;自治區專利銀獎不超過10項,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70%;自治區專利優秀獎不超過20項,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60%。
二、評選范圍及參評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等專利項目中評選產生。
(一)自治區專利獎參評條件
申報參評自治區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且該專利權有效、穩定;
2.專利權人為在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的單位或者自治區常住個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全體專利權人同意申報;
4.專利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或者設計獨特,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
5.專利及其產品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以及環保政策;
6.專利為發明專利的,擇優推薦高價值發明專利參評;
7.專利有相對完善的保護措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不得參評本屆自治區專利獎:
1.專利已獲得中國專利獎;
2.專利項目存在專利權屬糾紛、專利權無效糾紛、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
3.國防專利(已解密的除外)或者保密專利;
4.法律、法規及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適合申報的情形。
三、申報主體及名額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應當為專利權人,專利權人為多個的,應當由其中一個專利權人牽頭,經全體專利權人同意后申報。
(二)申報名額
1.同一專利權人申報參評項目不超過1項;
2.專利權人是高等學校或者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申報參評專利項目不超過2項;
3.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申報參評專利項目總數不超過5項。
四、申報材料
申報參評自治區專利獎,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申報書》(附件1、2);
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需提供獨立的專利權評價報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或者新穎性檢索報告(由自治區級以上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出具);
3.該專利近三年產生的經濟效益說明(加蓋實施單位財務專用章),重點說明新增銷售額、新增利稅額、出口額等經濟指標,并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實施單位相應納稅證明或者納稅憑證掃描;如有專利許可、出資或者融資等情形的,應當提供相關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4.該專利近三年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說明(加蓋出具單位公章),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5.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樣品或者實物照片;
6.申報主體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獲得資助、獲獎、商譽情況等;
7.如有同族專利應提交同族專利相關證明材料。
五、申報方式及推薦名額
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的申報采取推薦和自薦兩種方式。
(一)專利權人為國家、自治區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或者自治區常住個人,可以采取自薦方式參評,向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直接申報。
(二)以推薦形式參評的,有單位推薦或者院士推薦兩種方式。
1.單位推薦。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以及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推薦的,遵循業務管理原則;自治區級相關行業協會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推薦的,遵循專業相關原則;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推薦的,遵循屬地管理原則;自治區總工會、自治區團委等群團組織推薦的,遵循面向一線原則。
2.院士推薦。申報參評項目可由所屬學科或者領域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或者中國工程院院士推薦。每位院士只能推薦2項申報參評專利項目。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按照自治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分配的推薦名額(附件3)對申報參評的專利項目進行擇優推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六、申報推薦程序
(一)確定申報項目
申報參評自治區專利獎的項目,申報主體為單位的,在申報前,應當由申報主體對擬申報參評的專利項目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方可申報參評。
(二)提交申報材料
1.單位推薦。推薦單位對申報主體填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審后,擇優確定擬推薦參評對象,并以適當形式在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范圍內,對擬推薦參評對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一般包括擬推薦參評項目的專利號、專利名稱、專利權人等基本信息或者擬推薦參評個人的基本情況及簡要事跡等;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出具推薦函(附件4),寫明推薦理由,加蓋單位公章連同其他推薦材料一式2份報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電子郵箱。
2.院士推薦。申報主體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提交院士簽名的推薦函(附件5),紙質件一式2份報送至所在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轄區內院士推薦項目進行集中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將推薦函紙質件原件一式1份報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電子郵箱。
3.以自薦方式參評的,申報主體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申報人為企業的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信用承諾書,申報人為個人的須提供信用承諾書,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電子郵箱。
七、申報時間
推薦單位報送申報材料、和推薦項目匯總表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4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評選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是推進我區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的重要舉措,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評選工作規范有序。
(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和評審,堅持激勵創新工作導向,并將專利轉化實施的實績作為重要衡量標準,體現先進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好中選優、優中選強。
(三)公開公正,維護公平。堅持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評選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
(四)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各推薦單位應切實把好政治關、品德關、貢獻關、廉潔關,嚴肅紀律,規范程序,嚴格審核,杜絕暗箱操作。對虛構材料、違反評審規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將撤銷評選資格。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評選推薦活動宣傳力度,把評選推薦的過程作為層層發動、廣泛動員的過程,充分發揮模范帶動作用,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知識產權文化理念。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楊堯????158488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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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申報書(發明/實用新型)
2.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申報書(外觀設計)
3.第一屆內蒙古自治區專利獎推薦名額分配表
4.推薦函(單位)
5.推薦函(院士)
??????? 6.推薦項目匯總表
??????????7.各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聯系方式
科研處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