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包頭市財政局關于核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包財預【2022】632號文件精神,我單位于2023年7月份統一調整核定在編教職工公積金基數,過期不再調整。為保證核定匯繳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辦公室管理員打印本部門教職工《202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個人明細表》(查看各部門辦公群聯絡員OA進行下載),教職工本人對《202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個人明細表》中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在核對過程中存有疑問,請及時聯系計劃財務處田芳,電話18686163991。
三、各部門于2023年7月25日前將本部門教職工簽字完成的《202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個人明細表》交回計劃財務處辦公室。
四、因本項工作涉及到每位在編教職工2023年度個人公積金的匯繳,故請各部門高度重視,務必將相關信息及時通知到每位在編教職工。部門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202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個人明細表》,將視為該部門在編教職工默認繳費基數正確。《2023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個人明細表》上傳到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五、基數核算方法:
按照2023年7月的各工資項目核算。
事業單位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見習期工資+教護提高10%)+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基準部分)+津補貼(警銜津貼+特級教師津貼+勞模榮譽津貼+教護齡津貼)+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考核獎/12+7月基本工資總額(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護提高10%)/12)*0.12
2023年新增人員、因處分等原因考核不稱職、強制人員繳存基數中,“獎金”項不包含“年度考核獎/12+7月基本工資總額(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護提高10%)/12”
計劃財務處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