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調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教師資格考試內容及方式的實施方案》(內教師函〔2023〕51號)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以下簡稱“面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范圍
(一)已完成教學基本素質培訓且考核合格的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二)持高等教育層次《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且跨專業認定的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二、面試主要內容及分值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教學設計、教學實施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基本技能。考官從考生任教(自備)一冊教材中抽取部分內容進行現場講課,“說課”形式不予給分。具體評分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評分標準》(附件1)執行。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分項權重由評分標準規定),60分及以上為合格。
三、面試時間安排
(一)請各單位于6月27日17:30前報送《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人員明細表》(附件2);
(二)6月29日-7月1日 校本部、一、二附屬醫院完成面試工作;
(三)7月4日17:00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工作,需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學校人事處負責組織校本部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面試工作;包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負責組織院本部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面試工作;包頭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負責組織院本部及其他教學醫院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面試工作;
(二)各單位成立面試專家委員會,成員不少于9人,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三)考生根據任教學科自備一冊教材,由考官指定自備教材中的某部分內容做為面試內容,考生準備15分鐘后進行試講;
(四)考生試講過程須按照“講課”形式進行,“說課”形式不予給分,時間10分鐘;
(五)答辯環節,考官圍繞考生試講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六)7月3日12:00前各單位填報《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紙制版加蓋公章后交至行政樓413室,電子版發至包頭醫學院人事處任普慧OA處;
(七)各單位務必做好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所有相關認定材料的存檔工作,包括組織認定工作的過程性材料,以備上級部門檢查;
(八)參加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面試)合格的證明,列入我校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有效期為3年。
五、免面試人員
(一)擬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且高校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學科與職稱專業或所學專業相同相近;
(二)已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且高校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學科與所學師范專業相同相近。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識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組織實施過程中做到周密部署,穩慎實施,確保平穩順利進行。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評分標準
2.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人員明細表
3.內蒙古自治區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合格人員匯總表
4.全國教師資格信息管理系統高校教師資格認定任教學科一覽表
人事處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