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按照《包頭醫學院教師助教制度實施細則》(包醫院發〔2024〕152號)要求,定于2025年3月開始對符合助教制度規定的實施對象開展培養工作。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二級學院按照文件要求確定教師助教制度實施對象,并根據指導教師聘任條件對指導教師資格進行初審,于3月6日前提交“包頭醫學院教師助教指導教師工作考核表”(見附件1)至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備案,僅需填寫學院聘用意見及之前的內容。
2.經學校審核認定后,確定聘任人選。聘任指導教師根據實施助教工作教師特點制定“包頭醫學院實施助教工作教師助教培養計劃書”(見附件2) 并于3月20日前報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備案。
3.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將對教師助教制度實施對象進行教學能力相關培訓,并適時對教師助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聯系人:賈慧敏
聯系電話:7167828
附件1:包頭醫學院教師助教指導教師工作考核表
附件2:包頭醫學院實施助教工作教師助教培養計劃書
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