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2013年12月發出通知正式啟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工作。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指出:了解本輪本科教學評估的宏觀背景和重大調整,把握審核評估的內涵實質和考察方式,是高校做好審核評估工作、扎實推進內涵建設的重要基礎。
一、本輪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背景
1.高等教育改革進入“深水區”,質量問題凸顯,改革難度加大。
當前,“上好大學難”問題日益凸顯,高等教育發展方式正在從以規模擴張和空間拓展為特征的外延式發展,轉變到以提高質量和優化結構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高等學校內涵建設需要遵循教育規律,長期積累、厚積薄發,逐步提高教育質量,這與社會公眾對于高質量高等教育的急切期待,以及部分學校、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教育績效觀形成了鮮明反差。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利益相關者增多,不同群體利益訴求的價值取向呈現多元化趨勢,對教育問題的關注之廣泛、抨擊意見之尖銳、觀點建議之多樣、價值沖突之激烈,為其他領域所鮮見。但是,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的聯系更加緊密,教育發展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和諸多影響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與制約,使得教育規律越來越復雜和隱蔽。一項高等教育改革政策或舉措的出臺,往往受到外部制度和社會環境的制約,教育決策的形成和改革探索的推進更為艱難。
2.高等教育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高校質量主體地位愈加突出。
政府正在以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綜合運用政策規劃導向、經濟杠桿調節、監督評估和信息服務等手段實施宏觀管理和分類指導。高等學校正在以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為重點,深化校內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不斷改善辦學水平和效益。學生、家長、社會公眾和舉辦者等利益相關者對提高教育質量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公共問責的重點也指向人才培養和教育質量。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等學校質量建設的主體地位將進一步得到強化,教育質量、尤其是人才培養質量將越來越成為高校辦學聲譽的載體和生存發展的生命線。
3.國外高等教育質量保障活動深入開展,成功經驗值得借鑒。
國外高等教育教學質量保障機制主要有四種: 以美國為代表的自我評估和同行評估質量認證模式;以英國為代表的類似財務審計的院校審核模式;以法國為代表的政府機構內設評估組織為主導的政府評估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的高校自檢自評為重點的自我評估模式。盡管各個國家質量評估的機制不同、方式各異,但近年來相互借鑒和融合,呈現出共性的發展趨勢。一是實行分類評估;二是賦予高校以質量保障的主要權責;三是通過外部質量評估來推動大學內部質量保障體系的建設;四是注重對教育資源使用效益和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五是凸顯評估目標的多元性,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在政府撥款中被有限參考。
二、本輪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重大調整
堅持質量為本,引導高校內涵式發展。通過教學評估,推動高校進一步明確人才培養是學校的根本任務、教學工作是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人才培養質量是高等教育質量的核心內容等理論上十分清晰、而在實踐中卻容易被忽視的重要理念。引導高校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加強內涵建設,在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質量觀和先進的教學觀指導下,明晰人才培養目標和規格要求,協調好人才培養規模、結構、質量和效益之間的關系,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以達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目的。
實施分類評估,引導高校多樣化發展。首先,調整評估方案。將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新建本科院校實施質量認證式評估(簡稱“合格評估”);第二類是參加過上一輪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的高校實施質量審核式評估(簡稱“審核評估”)。其次,調整評估方式。將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庫信息監控、學校自評、專家進校考察和學校整改相結合。第三,調整評價體系。定性和定量相結合,更加重視對教學資源使用效益、學生學習效果和內部質量保障有效性的評價。第四,調整評估結論。針對兩種不同的評估類型分別給出認定性結論或公布質量審核報告。
探索放權分權,強化高校主體地位。一是強化高等學校質量建設和質量保證的主體地位,促進高校內部質量保障體系的完善和現代大學制度的建設;二是完善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分工、各負其責的本科教學評估工作制度。教育部制定質量標準、評估政策和評估方案,統籌部署和監督評估工作,建設國家級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庫,負責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評估和部屬大學審核評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省屬高校本科教學評估規劃,負責省屬本科院校審核評估,統籌省屬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評估工作,管理省級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庫;三是推進管評分離,由具備資質的教育評估機構具體實施相關評估,并發揮社會力量的咨詢與監督作用。
保持平和心態,保證工作常態。本輪本科教學評估針對上一輪評估存在的問題做出了重要調整,并就評估紀律、信息公開和評估監督等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高等學校在評建過程中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保持平和的心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狀態,把精力真正放到人才培養和教學工作上去。教育行政部門要明晰職責,加強調查研究和宏觀指導,完善專家委員會和專家組工作制度,健全聽證制度和信息反饋制度,保證評估工作的規范性和實效性。同時,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逐步建立新聞發布制度、評估結果公示制度等,保證評估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來源:《中國高等教育》2014(6):鐘秉林,遵循規律平穩開展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