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醫學院2019-2020年校園運動會
競賽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包頭醫學院
二、承辦單位
包頭醫學院體育部
包頭醫學院工會
包頭醫學院團委
包頭醫學院學生處
包頭醫學院各院系
三、比賽日期、地點
1.比賽日期:
籃球比賽:2019年6月(具體時間詳見籃球競賽規程)。
排球比賽:2019年9月(具體時間詳見排球競賽規程)。
院系運動會:2019年10月(具體時間詳見各院系競賽規程)。
乒乓球比賽:2019年11月(具體時間詳見乒乓球競賽規程)。
羽毛球比賽:2019年12月(具體時間詳見羽毛球競賽規程)。
冬季越野賽:2019年12月(具體時間詳見冬季越野競賽規程)。
健美操比賽:2020年3月(具體時間詳見定向越野競賽規程)。
足球比賽:2020年4月(具體時間詳見足球競賽規程)。
校田徑運動會:2020年5月(具體時間詳見田徑競賽規程)。
2. 比賽地點:包頭醫學院各運動場地(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四、參加單位
以院、系為參賽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五、比賽設項
籃球、排球、院系迎新運動會、乒乓球、羽毛球、陽光長跑、健美操、足球、田徑。
六、運動員參賽條件
1. 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包頭醫學院正式錄取的在校學生。
2.思想政治進步,遵守運動員守則,身體健康并適宜參加所報名項目比賽者。
七、參加辦法
1.報名人數:各院系參加單項比賽的運動員人數,按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執行。
2. 報名隊數:各參賽院校可分別按所設項目各報一支隊參賽。
3.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八、報名規定
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九、競賽辦法
1.執行各協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則(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2.集體項目參賽隊6隊以下(含6隊)不分組,循環賽決出全部名次。
3.集體項目參賽隊7隊以上(含7隊)比賽分二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小組單循環賽(上一年單項比賽的前四名為種子隊),并排出小組名次。(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2)第二階段:交叉淘汰賽,決出第一至最后一名的名次(詳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十、獎勵和計分辦法
(一)設團體總分獎:
分別錄取前八名,頒發獎杯。
1. 團體總分計算辦法:以該院系運動員在田徑單項和其它項目比賽中,所獲得總分排列名次,高者列前。如總分相等,以田徑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記分辦法:
①田徑:記分按各單項名次得分之和。
②其他項目記分:
按實際參賽隊給予計分:最后一名1分,倒數第二名2分……第一名與第二名相差2分。以該得分×3記入總分;如參賽隊超出八隊,因各項比賽只取前八名,以后名次均為并列,得分均按第9名得分×3記入團體總分獎。如只有1隊取消比賽。
(二)各項目錄取名次和獎勵
①團體各項目均錄取前八名,前三名的隊頒發獎杯。前八名隊的運動員頒發成績證書。不足8隊(含8隊)減一錄取。
②田徑各單項個人錄取前八名,分別按9、7、6、5、4、3、2、1計分。參賽8人(含8人)以下的比賽,按參賽人數減1錄取,按名次計分。不足三人的比賽項目取消。
③團體名次按各院、系男女運動員得分總和排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積分相等,以破紀錄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④創、超學校田徑最高紀錄者加10分。創、超包頭市田徑最高紀錄者加15分。創、超全區大學生田徑最高紀錄者加20分。創、超全國大學生田徑最高記錄者加30分。
十一、體育道德風尚獎
設“體育道德風尚獎代表團”“優秀組織獎”“優秀運動員”“優秀裁判員”獎。
體育道德風尚獎代表隊:原則上按6:1進行評選。
優秀組織獎:原則上按6:1進行評選。
優秀運動員:每隊評選1人。(各項目分別進行原則上10:1評選)
優秀裁判員:原則上球類按5:1、田徑按8:1進行評選。
十二、報名日期
各單位接到競賽規程后,請嚴格按照規程要求填寫報名單,如超過規定報名人數或多報項目者,將在編排時自動刪除(報名單一律接收電子文檔并按照規定格式填寫)。務請認真核對后上報,上報后原則上不再調整修改。
比賽項目的報名規定見各單項競賽規程。
十三、本«競賽總規程»與單項«競賽規程»不符時,以單項«競賽規程»為準。
包頭醫學院校園運動會組委會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