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醫學院2013年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章程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醫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普通高等學校。自2008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以來我校在國家級、自治區級大學生體育競賽中取得良好成績,為進一步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要求,根據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相關規定,我校定于2013年3月17日組織實施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
一.招生項目
田徑、籃球、排球。
二.招生名額
根據測試結果,招生人數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擇優錄取。
三.報名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考試報名: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歷,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
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2.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凡以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院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歷考生不得報考。
四.報名方法
1.凡報考高水平運動員錄取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符合我校招考項目在高中階段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自治區體育優勝者成績證書和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以上證書、獲獎證書、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或開具高中學校學籍證明附2013年高考報名考生號)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同底片兩寸免冠照片2張。
2.凡報考高水平運動員文化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符合我校招考項目的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以上證書;對應等級證書的比賽成績冊、秩序冊、并加蓋發證部門公章;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自治區體育優勝者成績證書(凡自治區沒有舉辦的比賽項目,在全國比賽中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以上者,需經專家測試認定)、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同底片兩寸免冠照片2張。
3.報名時間:從通知發布之日至3月16日。
4.報名地點:包頭醫學院體育部競賽教研室。
五.測試辦法
1.學校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測試標準和選拔辦法,對符合本校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
2.測試項目及標準詳見《包頭醫學院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項目及標準》(見附件)。3.測試時間: 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開始)。
4.測試地點:包頭醫學院田徑場、體育館。
六.錄取辦法
1.選拔程序:考生報名→資格審核→了解測試信息→參加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公示→考生參加高考并填報所報考高校志愿。
2.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高職高專批錄取分數線的,由我校擇優錄取。
3.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可予錄取,但招生人數不得超過本年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4.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并通過我校的體育測試者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者,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批準,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我校按照國家規定程序予以錄取且招生人數不得超過本年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相關文化課單獨考試大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考試大綱(試行)》。
5.經高水平運動員條件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報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上述部門對考生資格集中公示,同時校網站予以公示后,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核后擇優錄取。
七.復查
為確保招生質量,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八.咨詢方式
教務處:電話:0472-7167734 聯系人:崔媛
體育部:電話:0472-7168291 聯系人:敬忠強 孫堅
包頭醫學院網址:www.bt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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