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4年科研績效考核工作,按照《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包醫院發〔2020〕157號)《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補充規定》(包醫院發〔2021〕118號)《包頭醫學院績效工資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包醫院發〔2023〕180號)文件要求,依據2024年包頭醫學院科研工作績效考核體系等相關規定,現將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4年科研績效考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各學院于2024年11月11日12:00前組織本院教師將2024年度的科研成果(論文、科研項目、著作、專利、軟件著作權、獲獎等)錄入到科研管理系統中并按程序進行審核。科研處于11月11日從學校科研系統提取科研錄入信息進行審核、考評、計分。
科研成果錄入系統是常態化工作,本年度科研績效考核錄入統計截止時間為11月11日12點整。
二、科研成果填報的時間范圍:
1、2024年度新增的科研成果;
2、2023年11月10日以后未納入2023年績效的成果。
三、科研成果審核方式:
1.由各學院科研聯絡員及本單位考核工作小組認真審核科研成果后,組織錄入科研管理系統,科研處進行系統復審。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保證科研成果數據錄入的準確性,未錄入科研系統的相關成果不予審核。
2.各學院聯絡員在認真核實相關材料,并確保科研系統信息錄入準確無誤的基礎上,核算填寫本學院科研工作績效表(附件1),表中所填數據必須同科研系統內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審核。相關表格紙質材料經本學院主要領導審核后加蓋院系公章,并簽字報送至科研處,電子版發送至王世雄OA,科研處將對相關材料進行復核。
3.特別提醒:發表論文材料除按要求上傳科研系統外,需同步提供原始紙質材料(SCI、SSCI、EI等文章要求提供自治區內教育部查新工作站提供的檢索報告)至科研處備查。
四、其他事宜
1.各學院要依據原始材料進行審核。
2.中文文章需要上傳封皮,目錄,全文,封底。
3.著作要求有全國新聞出版總署查詢著作信息及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頁作者信息。
五、工作要求
在開展考核工作時,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科研績效考核規定和程序,執行學校關于信息公開的規定,實事求是,認真把關。
科研處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