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或盟市管理部門推薦。
申報單位屬自治區有關廳局及部門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門推薦;中央駐自治區科研單位、自治區直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屬于一級預算單位的),單位內部審核后直接推薦;盟市申報的項目,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門推薦。線上推薦須上傳推薦文件掃描件。
三、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請人是在我區工作并正式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在職在崗科技人員,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時間應當不少于6個月,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申請項目的研究。
(二)作為項目申請人同年申請基金項目限為1項,申請和參加項目數不能超過2項;作為參加人同年最多不能超過2項。
(三)自治區自然基金學科分類總體采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學科分類標準,項目申請人要認真填寫,選擇到學科最后一級,以便于科學分組、同行評審。
(四)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成員申報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請在申請書“依托研究基地”欄中注明所在重點實驗室的名稱。
(五)項目組成員須在申請書的簽字欄簽名,對人員排序予以確認;合作單位應在申請書的“合作單位意見”欄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成員中有外單位人員的視為合作單位,合作單位不能超過2個),簽字蓋章頁均須上傳系統。
(六)申請書中的電子郵箱是反饋評審意見的唯一渠道,需認真填寫。
(七)重點項目、杰青項目需提供2023年10月31日之后的科技查新報告。
(八)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薦和申請本年度自治區自然基金項目:
1.申請人已獲得202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24年批準,2025年起實施)資助的(申報杰出青年基金項目的不受此項限制);
2.申請人已獲得2024年自治區科技領軍人才團隊培育專題資助的;
3.申請人正在主持自治區自然基金項目的(或有2項在研自治區本級科技計劃項目);
4.已主持過自治區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的,不能再申報同類項目。
(九)有下列情形的,申報不予受理
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未蓋公章;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申請人無2位同行專家推薦意見或信息不全;未上傳附件材料;項目組成員未簽字;未填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不真實等。
(十)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要求:
1.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2.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技倫理準則。擬開展的科技活動應進行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涉及科技部《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國科發監〔2023〕167號)第二條所列范圍科技活動的,應按要求進行科技倫理審查并提供相應的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材料。
四、申報時間
(一)項目申請人在線填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4日18:00(系統將在截止時間關閉),請各單位推薦的申請人按時在系統提交申請材料。
(二)由于市科技局通知未發,具體申報時間及材料要求需以市科技局通知為準,如有補充材料和時間變動,學校另行通知,請各申請人盡早準備申報材料。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席海靈
聯系電話:7167738
報送地址:立德樓403室
附件1:2025年度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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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醫學院科研處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