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接內蒙古科技廳通知,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內蒙古自治區科技成果登記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為加強全區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全區已驗收(結題)的內自然、科技計劃項目,凡是沒有登記過的項目,需于10月20日前,在成果登記系統中辦理科技成果登記。請各相關單位組織好本次成果登記工作。現將科技成果及轉化情況登記入庫工作流程通告如下:
一、登記范圍
登記入庫成果包括應用技術成果(包括已轉化成果)、基礎理論(包括應用基礎)成果、軟科學研究成果。
二、登記條件
申請登記的科技成果提供的登記材料需規范完整,不涉密,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成果具有以下要件之一即可登記:
1.專利證書
2.軟件著作權證書
3.動植物新品種審定證書
4.經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許可合同
5.項目驗收意見
6.結題證明
7.具有相關評價資質機構出具的科技評價報告
三、登記渠道
科技成果登記采取網上填報、審核的方式。各信息報送主體登錄內蒙古自治區科技成果登記管理系統(http://116.113.96.253:7075/index.shtml),按要求登記。
四、組織管理
科技成果登記工作應當遵循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自治區科技廳統籌指導下,由科技成果登記推薦單位負責登記工作。
自治區直屬高等院校、中央或自治區直屬科研院所負責組織推薦本單位成果登記工作。
五、登記結果運用
1.報送的成果進行登記后可申報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
2.通過技術交易活動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單位不按要求登記的,取消申報技術交易后補助資格;
3.各登記主體按規定完成登記的情況作為今后申報國家和自治區各類科技計劃的重要參考因素。
聯系人:楊堯 7167889
技術支持電話:18947953107
科研處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