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教育廳要求,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項目”學校限推8項;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創新團隊發展項目”學校限推3項。
二、“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計劃”資助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創新意識和團隊精神,治學嚴謹,師德師風優良,無學術不端行為。
(二)學科視野開闊,對本學科發展有獨到見解,在本領域內某方向有深入研究。
(三)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
(四)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45周歲(至項目申報當年1月1日)。
(五)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學發現或者對推動相關學科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六)在技術研發與產業創新中取得重大發明創造或關鍵技術突破,并創造了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七) 已獲得“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等省部級以上各類人才計劃資助者,不再申報本計劃。
(八)已獲得“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項目”、“自治區高等學校創新團隊發展項目”資助,但資助期限后未按要求完成驗收的,不參加本次申報;在研“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項目”、“自治區高等學校創新團隊發展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次項目;已獲批并通過結題驗收的“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項目”、“自治區高等學校創新團隊發展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注:第三、四申報條件著重考慮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三類高質量論文”、重要科研獎勵、被授權發明專利、獲得新品種授權、軟件著作權(需已轉化)及出版專著、申報人主持的科研項目(國家及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
學院負責申報項目審核內容應包括:申報者的基本條件、科研誠信、意識形態、科研倫理及師德學風等內容,審核合格后于21日下班前按推薦先后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發送至秦金東辦公OA。
科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