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開展全區(qū)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的通知》,為規(guī)范和強化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決定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檢查內容
檢查重點包括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主要包括責任機制落實情況、資質和基本設施運行情況、管理制度建立和運行情況、安全知識和操作規(guī)范培訓情況、廢棄實驗室和危險品處理情況、應急預案設立情況等。
二、
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9月10-19日),參照《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對照表(2016)》(附件1),各院系組織力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并建立臺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各實驗室應于9月19日之前,將自查情況及《高校實驗室安全隱患自查臺賬》(見附件2)報送科技處。要求:附件1和附件2各打印一份并加蓋院系公章,電子版發(fā)送至高冰辦公OA中。
(二)、現(xiàn)場檢查階段(2016年9-11月)。
(三)、整改提高階段(2016年11-12月)。
包頭醫(yī)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辦公室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