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規范經營,計劃財務處按包頭醫學院財務工作責任管理辦法及報銷審批流程要求,明確經費審批范圍及權限,請各部門、處、室、單位和二級學院辦理2020年經費審批授權書。
一、經費審批的范圍:是指計劃財務處負責核算和管理的全部經費。包括教育事業經費、科研事業經費、基本建設經費和各類代管經費。
二、各部門、處、室、單位和二級學院需經分管校領導或聯系校領導批準授權后,方可對授權額度內經費進行分權管理。
三、本次經費授權時限為2020年。授權書模板見附件。
特此通知
計財處
2020年4月23日
上一條:關于推報2020-2021學年度自治區學聯駐會執行主席名單公示 下一條:關于上交因私護照、港澳臺通行證的通知
【關閉】
版權所有:包頭醫學院 地址: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建設路31號 郵編:014040 蒙ICP備140021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