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政協文史館是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展示包頭市政協光輝歷程和委員履職成果、與社會各界交流、凝聚共識的平臺載體,在存史、資政、團結、育人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市政協文史館收藏、陳列、展出等功能建設需要,本館目前正在籌劃進一步提升改造,為高質量完成布展工作,現向社會各界征集具有代表性的展品資料,誠望關心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積極踴躍捐獻,并歡迎提供相關線索。
一、內容及類別
(一)內 容
1. 反映新中國成立以來包頭市取得的重大成就、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中與政協有關聯的文稿、年鑒、圖書、刊物、老照片、音像資料及其他實物等;
2. 反映包頭市政協發展歷程中不同歷史時期工作和代表人物的資料;
3. 反映包頭市歷史文化中體現政協作用及協商民主精神內涵的人文歷史、學術研究成果;
4. 反映包頭市政協歷史文化底蘊的圖書、刊物、音像資料等;5.反映包頭市政協歷史沿革、包頭市政協老建筑及委員精神風貌的各種老照片和影像、音像資料;
5. 反映包頭市政協重要會議、調研、視察,以及開展協商監督和參政議政等活動的重要手稿、老照片和影像資料;
6. 具有歷史價值、時代特征或紀念意義的委員證、出席證、工作證、徽標、印章、匾額、紀念章、獎狀、獎勵證書、獎品、紀念品、會議票證等帶有市政協印記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史料價值和陳列價值的實物;
8.其他反映包頭市歷史文化的有歷史和收藏價值的資料、實物等。
(二)類 別 文獻檔案、手稿、書信、日記、筆記、口述材料、圖片、圖書著作、題詞、書畫作品、音像資料、實物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 贈
鼓勵社會團體、機構、民間團體、個人無償捐贈。提供者須對資料進行簡要描述,包括時間、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贈人姓名、聯系方式。經過鑒選決定收藏后,將為捐贈實物的單位和個人頒發捐贈證書,并對所有征集的文物登記造冊,永久保存。
(二)寄 存對于寄存實物、文物及文獻資料,所有權歸寄存者,僅視為臨時館藏資料,陳列或發表需征得寄存者同意。
(三)復 制非國家所有的珍貴檔案資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贈、出讓的,可采取對原件仿真復制的方式進行征集。經實物所有者同意,可將檔案資料原件復制,使之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社會宣傳效果。
三、征集時間
首批文史資料征集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同時,史料征集將作為包頭市政協文史館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工作,若有重要實物及史料價值征集線索,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系。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黨委統戰部 劉佳 0472—7167747